離婚須經 30 天 " 冷靜期 "
根據民法典調整,離婚程序將分為五個部分,申請 - 受理 - 冷靜期 - 審查 - 登記(發證)。其中,在通過申請環節對自愿離婚夫妻的材料審核無誤后,婚姻登記機關將向當事人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收到《回執單》的夫妻必須經歷 30 天的冷靜期,30 日內任何一方不愿離婚的可以前往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
冷靜期屆滿后 30 日內,雙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經審查無誤后對符合離婚條件的夫妻發放離婚證,并予以登記。30 日內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審查。
通知中也進一步明確,離婚登記程序中的冷靜期僅適用于協議離婚,目的在于防止沖動離婚,給夫妻雙方意氣用事的行為一劑 " 后悔藥 ",幫助雙方冷卻沖動情緒,充分理性地協商婚姻大事。
家暴不適用 " 冷靜期 "
針對社會關注的 " 離婚冷靜期是否不利于保護受家暴者 " 問題,民政部 12 月 4 日回應:" 冷靜期 " 只適用于夫妻雙方自愿的協議離婚,對于有家暴情形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離婚并沒有 " 冷靜期 " 的規定。
離婚冷靜期不是家庭暴力的庇護所。如果遇到家暴,應該首先選擇向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求助。其次應當收集家暴證據,如通過報警、驗傷等方式固定證據,向法院起訴離婚,通過法律程序保護人身安全。
對于離婚冷靜期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司長王金華 12 月 4 日在民政部通氣會上表示,冷靜期期間任何一方只要說不同意離婚,可視為雙方沒有達成共識,要么通過到法院去起訴,訴訟離婚;要么雙方再冷靜反思是否要繼續共同生活。
據悉,在離婚訴訟中,若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在法院判定婚姻感情沒有破裂的情況下,法院不判決離婚。所以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可能要經過兩次訴訟,即第一次離婚訴訟判決不離后,在判決書生效滿 6 個月后提起第二次離婚,不滿 6 個月以同樣理由同一事實提起離婚的法院不予受理。若需第二次提起訴訟離婚,整個過程將至少有一年。
若遇到一直無法判決離婚的情況怎么辦?民法典第 1079 條規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部分網友觀點
冷靜期對挽回婚姻作用不大
離婚新規的出臺," 冷靜期 " 的設立立刻引起了社會輿論廣泛關注。其中 " 離婚證必須雙方同時領取 ";" 明年 1 月 1 日起辦理離婚將設冷靜期 ";" 離婚冷靜期一方不同意離婚怎么辦 " 等話題連日登上微博熱搜榜單,不少網友也紛紛在社交平臺上發表自己的觀點。
許多網友反映既然已經決定離婚了,就不需要反思和冷靜,離婚冷靜期是多此一舉。有網友預測 " 訴訟離婚的量會激增 ",并認為離婚冷靜期會加大基層法院的工作量。
對于訴訟離婚不適用離婚冷靜期的情況,部分網友認為訴訟離婚雖沒有 30 天的冷靜期,但訴訟離婚耗時更長,更加不利于婚姻中受害的一方保護自己。
有不少網友認為離婚冷靜期確實有它存在的合理性,婚姻是人生大事,任何決定都不應該在意氣用事的情況下做出,給雙方一個冷靜思考的時間是有必要的。還有的網友認為設置離婚冷靜期是針對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情況,如果雙方確實無法通過協議離婚,完全可以通過訴訟方式進行解決。
一部分網友表示結婚需要冷靜期,社會上不僅存在大量沖動離婚的情況,閃婚會帶來更多因一時沖動而盲目結合的夫妻,這一類沖動結婚的夫妻在概率上存在離婚更大的可能性。也有部分已婚網友表示在婚姻中確實會出現許多因瑣事而破裂的情況,對于多數已婚夫妻來說,生活需要 " 冷靜劑 "。
專家觀點
對婚姻應懷敬畏之心
對于離婚冷靜期,深圳市都市陽光心理咨詢中心心理咨詢專家蔣繼玲認為該規定不僅僅能夠防止草率離婚,給夫妻雙方一個冷靜思考的時間,更是離婚的準備期," 當事人不僅要思考是否離婚,也要考慮婚后的生活,怎么安排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現實問題。" 蔣繼玲告訴深晚記者,從法典的意義上,離婚冷靜期體現了國家維護婚姻穩定的態度和決心,冷靜期對于社會和家庭的穩定、和諧具有重大意義。
對于網民們激烈討論的 " 冷靜期是否有必要設立 " 問題,蔣繼玲認為,每一次離婚和復婚對于整個家庭關系都是一次沖擊,閃離閃復更是對于婚姻關系的不尊重。婚姻本就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每個人都應該懷有敬畏之心,而不應該因為復婚容易而選擇草率離婚。
若在離婚冷靜期間發生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蔣繼玲建議,除了走法律訴訟程序還可以選擇進行心理咨詢的方法,找到家庭問題所在,進一步改善婚姻關系,維系家庭和諧穩定。
深圳市心理咨詢行業協會副會長嚴鐵鷹則認為相比起設立結婚冷靜期,更需要倡導婚前教育," 很多人沒有做好經營家庭的準備,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深圳晚報見習記者 沈靜愉